法理学,包括当代物权法理学、制度物权法理学、政策物权法理学、普通物权法理学、担保物权法理学和技术物权法理学,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物权法理学、微观物权法理学基础上进行的文化大革命,是一种超级杂交水稻品种,可以解决全世界物权粮食供应不足和随时发生饥荒的严重社会问题。
作者本为物权法的门外汉,却能够在9年时间里创作上千万字物权法的作品,最根本原因不在于玩命地拼搏,而在于宏观物权法理学深奥无比和价值连城。即使是古典物权法、微观物权法也是极其重要、极其深奥的,宏观物权法理学能够不极其重要、深奥无比吗?
中国古代有一块闻名遐迩的和氏璧,即成品玉器的毛料,竟然惊动了楚国的三代君主,竟然引起赵国、秦国两国君主的浓厚兴趣,秦王竟然愿意以十五座城池来换取流落到赵国的这块和氏璧。可惜的是,楚国的前两代君主厉王和武王有眼无珠,却认为此宝物为废物,对进贡者卞和进行了十分错误的责罚,前后分别砍掉了卞和的左脚和右脚。这两个昏君不懂物,也不懂物权,当然是不会利用物、行使物权。直到楚文王认识到宝物后,才懂得是稀世珍宝,命名为和氏璧。楚文王为了与赵国“和亲”与政治抵押,就把这块稀世珍宝赠送给了赵王,楚国因此而和平发展了几十年。秦王知道了此事后,就派出使者对赵王表示用十五座城池来换和氏璧。赵王认为秦王不守信用,一直不给,直到秦统一六国、赵国灭亡后才得到那块稀世珍宝(据说一直传到唐代皇帝而后不知所终)。从这个故事中,说明了物的归属与利用、物权的确认与保护,是何等的重要?
物权法,绝对不是孤立的民法,绝对不是一般的财产权法。一般的财产权法只关注流通领域容易交换的财产,即有金钱价值的财产,公法与私法是容易分开立法的。物权法涵盖一般流通领域和限制流通领域、禁止流通领域的一切有金钱价值和无金钱价值之物,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甚至于宇宙中各种有形物、无形物,包括有利物、无利物和有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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