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3-1(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3-1

其他法律物权规定的适用

一、其他法律物权规定的适用

其他法律物权规定的适用,是物权法的一个兜底性条款,指《物权法》中没有规定到的、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的适用。相关的法律效力,应当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执行。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主要规定物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除物权法外,还有许多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都对物权作出了规定。这些单行法律是就某一方面的物权作出规定,比物权法规定得更加具体,政策性、针对性更强。按照特别法优先的原则,一般应优先适用。诚然,物权法作为基本法律有独到之处,对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等单行法有关的制定和适用,有指导和补充作用。因此,其他法律物权规定的适用,应当是根据需要和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联合适用。

广义的物权法,应当涵盖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三大组成部分。由于立法背景、立法规划、客观条件等原因的限制,目前中国没有制定《物权法典》,现存的《物权法》对于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两个组成部分的规定也只不过是简要的规定。虽然也部分地加入了制度物权法的内容,更显得份量很小。所有这些,关于物权的保护与限制两个方面均显得非常单薄,每个物权人和物权关系人均应当以宏观物权法和当代物权法的视角,脚踏实地地权衡轻重,权衡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每个物权人和物权关系人都是社会人,或迟或早、或多或少地面临着各种物权矛盾纠纷。任何国家任何时候,对于任何物权人和物权关系人的非法财产从来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面对五光十色的斑驳世界,面对各种尘色的诱惑,有的人一生中坚守法律与道德的底线,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法律人。有的人一生中玩世不恭,醉生梦死,娱乐至死,视法律如儿戏,成为法律制裁的对象,或者贪脏枉法,有的作恶多端者最终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