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物权确认请求权,指纯粹的物权确认请求权,没有普通债法锁或者担保债法锁的负担,表现形式是纯粹单相的或者双相的、多相的物权确认请求权。其主要特征是以所有权为中心展开的,对于所有权的确认是主确认,对于用益物权、用益权(占用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和信托物权等他项物权的确认是从确认。在物发生位移或者物权发生流动、变动过程中,往往产生物归何处、物归何人支配、物权是否已经调整等问题的争议,并触及如何促使权利人的物权趋于圆满状态等问题的解答。甄别与确认物与物权,可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由简单及复杂、由现象到本质地层层抽丝剥茧,直到完成任务时为止。
其中,对世物与非对世物、对世物权与非对世物权的确认,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关于对世物与非对世物的确认:(1)如果所争议之物,即是完全非对世物,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那么,争议与确认都是毫无意义的,均可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定为零物权;(2)如果所争议之物,即单方面非对世物,相当于对特定人之物,是一方当事人拥有甚至于专有之物,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那么,争议是毫无意义的,对于权利人来说确认是必要的。
除此之外,对于有形物的确认,需从物理上来进行感性与理性的认识;对于无形物的确认,需从物理上和化学上、力学上或者生态环境学上来进行感性与理性的认识。
同理,关于对世物权与非对世物权的确认:(1)如果所争议之物权,即完全非对世物权,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权,那么,争议与确认都是毫无意义的;(2)如果所争议之物权,即单方面非对世物权,相当于对特定人之物权,是一方当事人拥有甚至于专有之物权,对于另一方当事人都是不可索取与拥有之物权,那么,争议是毫无意义的,对于权利人来说确认是必要的。
除此之外,对于有形物权的确认,先需从物理上来进行感性与理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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