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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8-1(第3节)

害赔偿请求权;

B.未登记财产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除外条件:(1)国家所有的财产有的可以不登记,但公共利益的财产权有优先权与排他权。(2)单位、个人的部分知识产权(书稿、设计图纸、商誉权等),未登记之前就产生了派生性物权(智慧所有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优先等级秩序如下:

1.最优先级:制度物权法的专属财产、专有财产、专控财产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优先级:担保物权法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登记财产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次优先级:普通物权法中有普通法锁关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4.后优先级:普通物权法中无法锁关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有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优于他物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

运用广义相对论来分析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再是狭义的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是系统工程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样是名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同质别、内容与任务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权重是不一样的,如刑法、行政法的、民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权重是有区别的;同样是民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无担保法锁与有无普通法锁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权重是有区别的。

以上四大系列的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还只是概要的列举,如有无信托关系、有无实体经济、有无优惠政策、有无合同关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等,也是可以分出优先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来的。

微观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理论,对于深层次、多关系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就会束手无策。殊不知,最古老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来源于刑法,而不是来源于民法。千百年来公法意义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往往严于私法意义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中国古代五千年来的立法传统,于清末以前民法与刑法不分家而严刑峻法的。

限于篇幅,本文对于制度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专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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