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土地国有化排他性学说,与资本主义的土地国有制和国有化学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只有社会主义的土地国有化才能理顺全社会的土地物权关系,才能保证国家的主权之专制权与土地所有权之支配权完美地结合,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与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信托所有权落到实处,才能保证国家、集体、个人与其他人的权利均处于相对均衡的状态,才能保证国家的公益性与自益性以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达到高度的统一,才能防范房地产泡沫危机及其他经济危机的爆发与危害,才能消除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与生产关系矛盾的邪恶根源。人类社会的土地国有化或者国有制,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土地国有化或者国有制,总体上,是比土地私有制更加公平合理一些。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重点是保护私人主要是封建资本家和官僚资本家的土地所有权,实施土地国有化困难重重;即使是实现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地国有化,因为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或者私有制占主导地位,土地国有化的效果也会不尽人意。社会主义的土地国有化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个基本的组成部分,可以充分发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整体效果,消除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上的难解难分的弊端,消除房地产经济危机的新的法治环境与土地所有权新制度,从而创造一个公平正义、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的理想化新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土地原理学说的思想家,针对人类社会土地所有权私有制的种种弊端,结合土地所有制的自然原理学说、社会原理学说和国家原理学说,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哲学,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实施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在痛定思痛以后,连马列主义的敌人也不得不叹服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原理,不但很适合社会主义国家,而且也很适合资本主义国家和封建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原理越来越显示出其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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