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更要重视道德教育,用崇高理想涤恶扬善。
网络媒体和公众场合,许多有识之士发出了“中华民族又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官员腐败亡党亡国”等时代的呼唤。国有财产流失和大量官员腐败无能,成为众矢之的。这不仅仅是左派、中间派一致深恶痛绝腐败,而且连右派人士也一样反对腐败。
关于国有财产流失的话题,不仅仅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口头禅,而且是其资料不断地被花样翻新。也就是说,国有财产流失的数据,一再攀越高峰。
二、简单介绍
1.国有财产流失评估
2001年3月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爆料说,在90年代后半期,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不过,他声明这是“保守估计,实际经济损失要大得多。”,按照胡鞍钢的说法,三种腐败每年给中国造成1万亿元损失(南方网2001年03月23日)。
中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说,2005年10月份李金华同志在全国人大的报告中说,从2000年到2004年底五年间,中国流失的公共财产总量有3500亿人民币。就企业改制一项流失的资产,我们这边公布的资料是9万亿人民币,郎咸平说有13万亿(孙宪忠:中国《物权法》的科学性与制度创新)。
从以上资料来看,统计的角度不同,得出的数据也就不同。总之上述数据都是不完整的。实际上要想准确统计国家或者公共财产损失是相当困难的。有的是隐蔽性或者集体性作蘖的,调查起来是非常难办的;有的是以承包制或者股份制以及其他种种改制名义进行破坏国有资产的,间接损失和永久损失更是难以计数;某些无形资产或者特殊资产在财产权交易过程中所存在的猫腻更是花样翻新,企业破产或者转让、改制时,专利权、商标权、商誉权、著作权的非法交易和土地使用权不作价或低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