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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62-1(第4节)

物权。权能效力包括二级占有权、二级使用权、二级收益权共3项二级权能。

其依附于所有权或者受制于信托所有权的次级物权。这种物权是依附所有权而存在的,独立性、对抗性、排他性和优先权、对世权、溯及权均次于所有权或者信托所有权。

用益物权是对于所有权负责并承担一定的物权义务的,该项物权的成长消散肯定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当所有权的权能效力强时,用益物权的权能效力能够正常发挥;反之,用益物权的权能效力不能够正常发挥;当所有权或者信托所有权的权能效力丧失时,用益物权的权能效力也会跟着丧失。

按照权能效力等级递减原则,二级权能效力自然弱于一级权能效力。用益物权中也包含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三大权能,名称也一样,却是不能与所有权相提并论的。用益物权的独立自主权、对抗权、排他权和优先权、对世权、溯及权均不如所有权的这些权利,用益物权请求权也就不如所有权的请求权。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更是直截了当地保护所有权人,对于保护其他权利人的规定相对地要少得多。

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最容易混淆的就是占有权。

所有权的占有是法定的占有。这种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还可以是委托占有。这种占有权是主占有权。

用益物权的占有是事实的占有。这种占有权是次占有权。

所有权与用益物权之所以最容易混淆,常常因为所有权人将标的物移交给用益物权人占有后就隐身了,第三人和不明就里的人总以为用益物权人是所有权人。这种混淆的现象,在土地权益上显得相当突出且相当普遍。

不动产用益物权与动产用益物权两者之间的权能效力,也是有一定区别的。不动产用益物权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占有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标的物时间相对较长,中国物权法规定农地承包租赁期可达30年至70年。久而久之,许多佃农形同地主,许多用益物权人形同所有权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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