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也可以在不同所有制的不同企业、不同或相同行业中产生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的长处,在于优势互补,解决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的短板问题,借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快速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长处,在于容易导致国有、集体企业在不公平合理出资的情势下大量流失,或者以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民族利益为代价换取不法分子和外国商人的非法权益。一些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懂得设置混合所有制的防火墙,以防国家财产和民族财产的损失。中国在这方面的法制建设才刚刚起步。
纵横联系的出资人主体,应当包括同交混合和杂交混合所有制各种出资人主体,两种混合所有制同样地需要达到物权清晰、产权清晰和主体清晰、客体清晰的客观标准上,使得各自的物权和物权关系趋于圆满状态之中运行,解决各自的矛盾纠纷至关重要。
二、一般分析
1.同交混合的出资人
A类:设定中央国有企业出资人为A1类,地方国有企业出资人为A2类。A1类+A2类=全民所有制的同交混合的出资人。
因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灶吃饭的缘故,所以要分别划清中央政府出资人与地方政府出资人和中央国有企业出资人与地方国有企业出资人的物权界限。
地方政府有几个级别,也可以同级或者异级同交混合,这里忽略不计,统统以A2类统计。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也有几个级别,这里也忽略不计,统统以相应的A1类或A2类统计。
按照领导权划分确实是上级政府优于下级政府,但产业投资权是按照出资额度比例大小来定主次,有的时候下级政府出资比例高于上级政府,甚至于地方政府的比例高于中央政府,物权价值与物权地位与政权领导地位是不同的了。同理,两类国有集团公司的物权化方针,也应当以公司的出资比例定高下,而不应当以领导权等级定高下。
A1类+A1类+…nA1类=ENA1全民所有制的同交混合的出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