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32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24-1(第5节)

设的利率,使得不少次贷的贷款人每月月供增加50%以上,造成了拖欠付款和房屋止赎等现象不断增加。次贷金融机构不允许贷款人提前清偿贷款债务,也不允许贷款购房人自行出卖房屋,只能由担保按揭的金融机构指定评估师来拍卖业主的房屋,类似这种金融陷阱很多。

既然如此,既然次贷业主的产权是很不稳定的,次贷型住改商更是不稳定的,存在错综复杂的物权关系,次贷业主及其住改商利益关联人,均存在极大的经营风险。

(五)其他型住改商

其他型住改商,指产权不清、分家、析产或者离婚、将继承等待分割财产的负担的住改商。对于这一类住改商应当更加慎重考虑、慎重实行,加大限制条件的法码。

产权不清的住宅,主要是指集资房之类的住宅,有个人产权却关系到集资单位的影子产权,法律不允许登记发放产权证书,物权上缺乏公信力。应当在本法本条款基础上和在《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基础上,增补新的限制性条件,如经过集资单位同意也是一环。产权不清所导致的法锁关系不清、法律关系不清和物权关系不清、信托关系不清、相邻关系不清等一系列不清晰的关系,如果有在此基础上住改商,就会使得本来复杂的关系更加复杂,所产生的后续问题会更多。如果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能够放行,就有可能加多一些税收,因为这一类私人住宅是最廉价的住宅,有些人没有交土地使用权费,有的人交得很少,反正是没有商品房住宅那么正规、那么糜费,充分发挥税收在产权平衡、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是必要的措施。

分家、析产或者离婚、将继承等待分割财产的负担,也相当于住宅产权不清的一个类型,原则上应当是在产权分割完毕后才进行住改商。如果说当事人执意要在产权分割完毕前进行,应当经所有的产权关联人同意才能成行。

其中,夫妻离婚将分割财产甚至于已经分割的财产所产生的产权不清并导致的法锁关系不清、法律关系不清和物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