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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57-1(第3节)

损害公共利益,不影响环境卫生,不妨碍上下左右的邻居之间的正常生活。

如有的居民将装修房屋后剩余的油漆到处乱倒、造成环境污染,已经超出了居民们能够容忍的限度,这是不能容忍的。剩余的油漆是不能往下水道中排放的,因为油漆是有毒有害物质,排入下水道流向江河对于鱼类生物会毒害致死,人吃了中毒的鱼也会跟着中毒。

二、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的污染防治

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是无色、无味、无形、无踪影的有害物质,主要是危害居住权人的精神健康,很有可能危害居住权人的身体健康。环境污染防治,应当从噪声源、光辐射源、电磁波辐射源的源头上进行控制与防护,最好是撤除相关的设备或者设施。

1.噪声的污染防治

噪声损害是本条款主要的精神损害类型,是噪声波通过人的耳膜而导致大脑电波紊乱、精神错乱,令人烦躁不安,影响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与休息。人的大脑是人的身体的总司令部,全身的神经系统以及神经末梢系统要靠人的大脑来指挥或者支配。人的大脑受到噪声伤害以后的表征,是心情烦燥,精神恍惚,不由自主,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心脏不调,血压升高或心脑疾病,血液循环紊乱甚至于生出身体肿瘤,由此而产生“亚健康现象”或者“健康杀手”。

噪声的污染防治,是根据居民区之噪声的污染标准进行的防治。对噪声源的人工控制、机械控制、环境控制可以减少或者免除噪声的妨害。有的居民区靠近噪声的企业,必要是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出面解决。有的居民区靠近噪声的商业街或者卡拉OK舞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出面解决。居民楼中开办的有噪声的卡拉OK舞厅,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面解决问题。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规定,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及商业中心区的噪声控制标准,是白天不超过60分贝,晚上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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