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74-1
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与所有权按份共有制的异同点
一、基本理念
1.概述
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与所有权按份共有制的异同点,着重在于分析这两种共有制的同一性关系、不平衡关系和变异关系。
同一性关系,指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与所有权按份共有制是同一的,一般是在所有权按份共有制内部形成同质的物权关系。
不平衡关系,指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与所有权按份共有制是不平衡的,任何一种按份共有制因份额的变动而波动,一般是在所有权按份共有制内部形成的不同量的物权关系。
变异关系,即反同一性关系,指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与所有权按份共有制是变异的,任何一种按份共有制哪怕增加一点共同共有关系,即会产生反同一性关系。其中,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最容易在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之间、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变异。
总体上说,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与所有权按份共有制,当形成同一性关系时就必然存在许多共同特征;当形成不平衡关系时就必然存在大量共同特征和少量不同特征;当形成变异关系时就必然存在许多不同特征。
虽然同属于按份共有制,不动产的和动产的可能不一样,自物权的与他物权的、纯正的与混合的、有法锁的与无法锁的肯定不一样。
虽然同属于不动产按份共有制,房屋的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与土地的使用权按份共有制肯定不一样。
虽然同属于土地使用权按份共有制,有偿使用的和无偿使用的、农业用地的与建设用地的肯定不一样。
既然所有权按份共有制与所有权共同共有制形成了交叉性概念,那么,使用权按份共有制也概莫能外。
2.使用权按份共有制
使用权按份共有制,是指为使共有物的使用价值能够保值增值,授予使用权按份共有关系人以应有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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