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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76-1(第4节)

越迫切,需求量越来越大,科技投入和科技含量也很不寻常。突出表现是,知识产权的交易非常活跃并且交易对象十分广泛。

3利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内外合一关系

利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内外合一关系,指两组以上利用权按份共有人组成一个物权共同体,对同一标的物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此利用权关系,可由简单到复杂,权利人可由弱到强,权利可由小到大,投资收益与风险相应地水涨船高。

其不是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唯所有权按份共有与利用权按份共有是举,各种利用权人均可以参与竞争与组合。地役权人、用益物权人、用益权人、专门所有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均有机会加入此等物权共同体。

主要组合形式有以下几种:

(1)传统物权法中的内外合一关系

传统物权中的内外合一关系中,利用权按份共有制可渗透于不动产、动产的许多领域中。

地役权的内外合一关系造就利用权按份共有制的合一关系,显得相当出色。关系通行权、用水权、排水权、铺设管线等相邻关系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利用权,对于业主大部分表现为共同共有的利用权,对于企业经营者大部分表现为按份共有的利用权。

(2)新型物权法中的内外合一关系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数不尽的无主物、无形物、天然物、可资利用的废物、不可称量物等物种。这些物千奇百怪,人们利用物和取得物权的方式多种多样,共有关系错综复杂,于是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新型物权法,如“综合利用物物权法”等就是一例。

单独以无主物为例。

传统的无主物按份共有关系,与新型的无主物的按份共有关系相比,有很大差异。

第一,有限利用与无限利用的差异。

传统无主物是小宗的无主物,均属于有限利用的范畴。这些都可以传统的物权法来对应处理。大宗的无主物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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