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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84-1(第2节)

承包关系人划分责任范围和落实具体责任人的,可以放弃自己垂直管理的方式,委托或者布置具体管理人。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来对整个物业小区各种财产、往来人员、来往车辆的代理管理,就是一种最典型的具体责任人。夫妻、家庭聘请保姆、钟点工来家中料理家务、打扫卫生等,也是具体责任人。合伙、合伙企业或者股份企业中涉及到财产类型很多,需要请工人日夜保管、保卫,很多机械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工人所占有、使用、加工、保管、利用,自然需要落实具体责任人。企业做得越大,各种财产的类型越多,流动性越强,需要具体落实的项目和人员就越多。每个企业都是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无论是独资企业或者共有制企业。

共有物共同管理人,存在约定的和未约定的共同管理人两种意定的管理人。约定的管理人是分管人,是相对稳定的、责权利相对明晰的刚性的管理人,由一人或者数人充当的共有物分管人。由一人充当的共有物分管人是单分管人,由数人充当的共有物分管人是多分管人或者共分管人。未约定的管理人是共管人,是相对平滑的、责权利相对平均的弹性的管理人,但应当从中分出直接的和间接的财产支配人。与共有物发生使用权、作用权、利用权关系的是直接的财产支配人,应当是总体上的共管权人之中具体的分管权人。否则,是间接的财产支配人、纯粹的共有物共管权人。

不过,共有物使用权、共有物作用权、共有物利用权共同管理人的管理权限与义务,应当是经过共有物所有权共同管理人授权或者指派义务才能成就。他物权的三类管理人,原则上对于共有物没有直接的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之所有权的权利,但可以依据共有权人的约定取得代理所有、信托所有的权利。如果欲成为共有物所有权人的从属的、委托的管理人,首要条件是必须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才能充当这种管理人,否则就不能成为这种管理人。申言之,他物权人要充当共有物(代理)共同管理人,一般只能是采取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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