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手段,任务相对明确。共有物的高级管理,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转让,上市流动的股票、国债、期货的转让管理,长则几年,短则几个月、几天、几小时就转手并临时管理,管理手段是非常规手段,任务不确定或者难以确定的较为多见。
共有物的高级管理,指共有物用于投融资到高附加值、高风险领域,带来了共有物的使用权、作用权、利用权的人为的频繁变动状态,管理方式与目标也随之频繁变动,由简单的统筹兼顾向繁杂的统筹兼顾过渡,管理内容由量变向质变转化。比如,货币是一般共有物,将其投融资到高附加值、高风险领域,客观上要求与之适应的高级管理模式相适应。
高级共有物的管理,指投资融资到高附加值、高风险领域的共有物本身是高级共有物,统筹管理方法也是高级管理方法。如知识产权、金融衍生品等共有物本身是高级共有物,非初、中级的管理方法所不能企及,必需要自动更新升级,管理内容应当有质的飞跃。
二、知识产权领域之类的高级管理
知识产权领域之类的高级管理,指知识产权为数个共有人所有时分离出来的共有管理权,无论是常规式管理或者是非常规式管理,均可视为共有物的高级管理。因为知识产权本身就是无形的高级标的物。人们可以从其所有权、使用权、利用权、作用权几个方面进行管理,从而达到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现权、商誉权、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和亚知识产权,所有这些派生性物权,对于经济社会和权利人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某些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是有期限限制的。知识产权的持有共有人,为使无形资产更多更好地发挥效能,应当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根据自身利益设置与力量对比,自主开发生产其高新技术产品;二是尽快地推销其知识产权,并为下一步的开发创新打下经济基础。
知识产权和亚知识产权之所以被称之为“派生性物权”,因为她的权利是双重的,物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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