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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88-1(第5节)

合140万美元);另一个是美国经济学家威廉森以“涉及企业边界的经济治理分析”获另一半奖金。

奥斯特罗姆批评公共财产私有化(由私人处置),认为公共财产所受管理的效果“往往好于人们先前根据标准理论所作的预期。”传统观念认为,公共财产无法得到有效管理。她发现,资源使用者常能针对各类利益冲突开发复杂的决策和执行机制。

所谓金融产品投资,实际上投资者的所有权变成了利用权,而受让金融产品投资者则一并成为利用权人。虽然两者之间都是利用权人,权力的重心由前者向后者转移:委托人变成了虚权,控制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以至于处分权就变得虚弱起来;后者本来是受托人,实际的控制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以至于处分权得到有效利用,并且“常能针对各类利益冲突开发复杂的决策和执行机制”,令委托人处于尴尬、不利的地位。

所有金融产品的交易规则,实际上全部是受让金融产品投资者即第二个利用权人所制订的,越是高级、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越是能够诱惑人,一些本钱小、经验少的投资者往往容易上当受骗。奥斯特罗姆关于“资源使用者常能针对各类利益冲突开发复杂的决策和执行机制”的论述,就是点石成金之作。

威廉森所论述的是解答“是市场决定企业,还是企业决定市场”的问题。他考察到,对市场和以垂直权力架构为特征的企业,两种治理结构在化解利益冲突时具有不同特征,也各有缺陷。市场的缺陷体现为不同主体之间存在大量意见分歧,争执不断,企业的缺陷则体现为管理层可能压制不同意见,滥用权力。竞争环境下,买方和卖方遭遇分歧后可转向其他贸易伙伴,市场运作相对有效。而在竞争不够充分的市场里,“企业比市场更能有效解决利益冲突。”

共有人是被动还是主动顺应市场,是有很大区别的。就是说,金融产品市场是有分类的,金融产品是有分级的,在分类投资基础上再分级投资,属于二次规避风险、双重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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