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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90-1(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90-1

主要共有物处分权的基本特征

一、基本理念

主要共有物处分权的的基本特征,在于法定的“一致决”原则是适用性广泛的扁平化原则,按份共有关系中意定的处分权亦可以向更好的“一致决”原则看齐。实际上,按份共有关系中一些关键性财产只能当作共同财产对待,不能如一般财产那样随意处分和随意担保。

主要共有物,系指特殊财产、重要财产、主要财产之类的主要共有物,在进行重大修缮、处分时,需要遵从一定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可行性办法进行正确处理。其是关系共有关系成败利钝的大宗、值钱的共有物及其处分权。共同共有物之主要共有物的处分权是均等的处分权,也是法定的处分权,无论是否有约定,均采取“一致决”原则;按份共有物之主要共有物的处分权是适度的处分权,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致决”原则,是主要共有物处分权中最重要、最通用的重大原则。通常它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共有人机会均等地参与并以多数票决的共同处分权。其好处和优点在于,能够保证每个共有关系人机会均等地享有主要共有物处分权,不至于因人为的因素而导致自己的处分权成为虚无主义的权利;便于在共有关系圈子中群策群力,将共有物之处分、重大修缮及改变用途、提供担保等等重大项目通过集体智慧得到妥善处理;防止某些共有人独裁专制、滥用职权、腐败无能、以权谋私,破坏物权关系和安定团结,切实保障共有关系的廉洁性和共管权、共决权、共同处分权的可靠性。其坏处和缺点在于,在重大问题上久拖不办、不决,有时候会丧失好的交易机会,占份额大的共有人会对于“一致决”原则产生怀疑态度或抵触情绪等。

“一致决”原则是利大弊小的大原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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