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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05-1(第2节)

应以各自的直系亲属为主体。

本系家庭成员之间的优先购买权是本位型优先购买权,旁系家庭的优先购买权是拓展型优先购买权。按照顺序排列,前面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后面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在执行本位型优先购买权无法通过时才启动拓展型优先购买权。

3.业主关系的优先购买权

业主相邻关系的优先购买权,因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关系、直系共有和隐形共有两种关系,以及本位型优先购买权和拓展型优先购买权两种权利等是夹杂在一起的,并且各种房屋的产权属性也有所区别,需要分门别类地进行处理:

(1)“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政府保障房等福利性住房,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以成本价、象征价出售给业主的,这种“业主相邻关系”不以建筑物的业主相邻关系为要件,而以施惠的单位与福利住房的业主建立的关系为要件。此类福利住房的业主相邻关系,对于业主而言可以算作按份共有关系,对于施惠的单位、部门而言则可看作共同共有关系。无论是哪种共有关系,施惠的单位、部门是具备优先购买权是肯定了的。

(2)农民自建房或者合建房,是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私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政策赋予农村居民的福利性用地。农民集体与农村业主之间,实质上形成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若即若离的共有关系。现行政策规定,农村居民出租自己的房屋谋利,农民集体没有权利收取农民的红利及其他名目的费用。但是,农民业主出售自己的房屋,农民集体则具有优先购买权。

3.城镇商品房的业主相邻关系,是针对每一栋楼房或者每一个建筑物小区而言的,业主处分自己专有部分的房屋,有着相对的自主权与独立性。业主无权也不能处分属于大家共同共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假如业主要求分割能够分割的共有物,如小区会所、游泳池、商铺等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份额,那么会所、游泳池、商铺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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