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中高层建设与低层建设以及每一层的高度与宽度限制值,区别于地下建设空间的层数、高度与宽度,也区别于悬空建设或者立地建设,也区别于地基建造的空心化或者实心化。“必要空间范围”鉴于设立了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定土地上,所建设的建造物的地基及于地下一定空间,但建筑物不留空间;建筑物的高度及于地上一定空间,与其他的建筑物或者构建物保持法定的地上间距和空中间距。
通常,地表权是将使用面积与四至范围来作为考量对象的,单层建筑物或构建物的样式与高度有时候被忽略不计。地表权的控制系数,以规定的容积率为准。一些业内专家透露,市中心区域住宅容积率在2。5以下,商用楼的容积率在4。0以下。
2.与地表权有关的用地指标
地表权是一种权利的象征,离不开建设用地的使用面积与四至范围等用地指标的限制,不是每个人、也不是随时随地地可以得到这项权利的。
土地管理与建设专家告诉我们,建设用地与居住用地的指标,主要受到城市规模、城市性质、自然条件和城市用地标准等因素的限制,这些具体的理论就不细说了。
用地指标,可以由以下因素确定:
(1)居住用地的比重。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0%~32%,可根据城市具体情况取值。如大城市可能偏于低值,小城市可能偏于高值。在一些居住用地比值偏高的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道路、公共设施等相对用地的增大,居住用地的比重会逐步下降。
(2)居住用地人均指标。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居住用地为人均18。0~28。0m2,并规定大中城市不得少于16。0m2\/人。
基于国标的参考依据,各地城市将按照地方的住宅产业发展条件、土地资源的供给情况、建设方式的总体规划等因素,制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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