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56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54-1(第2节)

政府保障房、公寓房等各种类型。(1)商品住房,是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基础上建设并以市场价购买的,产权人有转让、互换、出资、抵押、出租或者赠与的自由,以转让、出资等方式流转后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按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即可,继承、受遗赠的现阶段免交遗产税。(2)房改房,是在国家划拨的建设用地上建设并廉价购买的,国家政策放宽后或获得产权5年后,可以转让、互换、出资或者出租、抵押、赠与,以转让、出资等方式流转后需要补缴部分土地出让金,按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费,继承、受遗赠的现阶段免交遗产税。(3)经适房,是在国家划拨的建设用地上建设并公家补贴、廉价购买的,国家政策放宽后或获得产权5年后,可以转让、互换、出资或者出租、抵押、赠与,以转让、出资等方式流转后需要补缴部分土地出让金;单位或者产权人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仅向原单位上交20%的转让收益,用于单位的住房基金;按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费,继承、受遗赠的现阶段免交遗产税。商品房、房改房、经适房赠与慈善机构或用于公益事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优惠措施执行。另外,集资房、政府保障房(解困房)、公寓房、小产权房等类型的房屋,在流转的各个方面受国家政策条件限制不能作为商品流转。

物业小区中共有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基本上是不具权利人姓名的,业主流转自己的房屋时也隐含着流转以上共有部分。但也有具名的,如某业主名下拥有室外的临时停车位,转让房屋时想将此临时停车位一并转让或者赠送给房屋买受人,并将此条件写进转让合同之中。出现这种处分共有财产的情形时,需要经过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才能试行转让。

二、处分形式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形式,本条款仅列举建筑物、构建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四种形式,实际上抵押、按揭、典当、出租、继承、传承、遗赠流转建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