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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61-1(第2节)

众所周知,现代的住宅造价奇高价格昂贵,很多人家是拼了全家毕竟的积蓄甚至于债台高筑才得到这种宝贝圪塔,故住宅所有权是业主最基本的财产权。绝大部分住宅是消费资料,不能跟商业建筑物那样谋利,也不容易钱生钱、房生房。如果仅仅因为70年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而没收业主的房屋,这种做法是违反宪法规定的。宪法规定了广大业主的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具有利国利民的伟大意义。

物权和人权意义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的保护单位、个人居住权和住宅所有权保护机制。

经济意义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既符合住宅耐用性的自然法规则,又符合产权激励机制的经济法规则。其可以大大激发人们创业、置业、守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带动房地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持续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又可以大量增加财政来源。

如果不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地方官员可以随意没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好好的房屋大量拆除,造成巨大的浪费。地方政府在拆除好房屋的同时再重建房屋,于是乎形成了铺张浪费、暴殄天物的恶性膨胀与恶性循环,同时也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对国家对民众都是灾难。

立法法关于新旧法律、普特规定的效力推定,如立法法第83条所示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物权法作为新法律,作为特别规定,当新旧法律或者特别规定与普通规定不一致时,其法律效力优于旧法律、其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

本条款第1款“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指的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业主,在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最高期限届满,依据法律规定,不用经过申请批准便可继续使用其住宅区应有的土地使用权,继续保留其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设施的共有权,故称“自动续期”。作为一项不动产恒定制度,除了“住宅建设用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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