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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04-1(第5节)

续于划拨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私有权利”方面。

对照《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图表,肯定“权利人同意”模式的适用范围,应当体现在以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即供役地权利人方面:

其一,住宅用地供役地权利人的肯定“权利人同意”模式

包括以下两种住宅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其权利势力范围,均限于住宅小区以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对抗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的否定“权利人同意”干涉。

其二,商服用地供役地权利人的肯定“权利人同意”模式

包括以下四种住宅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商业用地供役地权利人;金融保险用地供役地权利人;餐饮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其他商业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其权利势力范围,均限于商服小区以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对抗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的否定“权利人同意”干涉。

其三,工矿仓储用地供役地权利人的肯定“权利人同意”模式

包括以下三种住宅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工业用地供役地权利人;采矿地用地供役地权利人;仓储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其权利势力范围,均限于工矿仓储区域以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对抗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的否定“权利人同意”干涉。

其四,交通运输用地供役地权利人的肯定“权利人同意”模式

包括以下六种交通运输用地供役地权利人:铁路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公路用地供役地权利人;民用机场用地供役地权利人;港口码头用地供役地权利人;管道运输用地供役地权利人;街巷用地供役地权利人。其权利势力范围,均限于交通运输区域以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对抗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的否定“权利人同意”干涉。

其五,水利建设用地供役地权利人的肯定“权利人同意”模式

包括以下二种住宅用地供役地权利人:水库水面供役地权利人;水工建设用地供役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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