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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10-1(第5节)

相对的土地使用与流转自主权;其二,从“划拨型”向“出让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与建设用地所有权人,以有偿使用的形式建立起受让与出让的法锁关系,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取得相对的土地使用与流转自主权;其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立以后,权利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共有权)建立“房地合一”的法锁关系;其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的法锁关系。

上述共有四重法锁关系,即“划拨型”和“出让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与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的法锁关系、“房地合一”的法锁关系和需役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供役地利用权的法锁关系。

B。殿后法锁关系:“划拨型”和“出让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与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的法锁关系、由于初始法锁关系阶段从“划拨型”向“出让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化,两者趋向统一的“出让型”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所有权的法锁关系,消除了差别。

其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兼房屋所有权人兼地役权人兼抵押人兼债务人与抵押权人兼债权人的对应于房屋所有权抵押的法锁关系;其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兼房屋所有权人兼地役权人兼抵押人兼债务人与抵押权人兼债权人的对应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法锁关系;其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兼地役权人兼抵押人兼债务人与抵押权人兼债权人的对应于地役权抵押的法锁关系;其四,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变更权利主体的法锁关系;其五,抵押权人兼债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接管或者变更权利主体的法锁关系。

上述共有五重法锁关系,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成立的法锁关系、地役权抵押成立的法锁关系、原合同当事人变更地役权主体的法锁关系、新合同当事人变更地役权主体的法锁关系。即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兼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法锁关系、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兼房屋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法锁关系、即建设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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