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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56-2(第5节)

先后分别清偿债权,0为债权、债务清偿完毕为止,呈不均衡分布指数。

抵押权登记,实质上是一种抵押权权先后成立或者同时成立的审核通过,所抵押的财产,于登记时是足够清偿债务的。但不能保证永远凑效,如抵押物受商品市场贬值影响等所致,可能对于个人或者大家的债权完全清偿受到影响,特别是对于后登记的抵押权人影响更大。

[公式二]抵押权登记的为M级特别处分权基本数学模型—登记顺序相同M级特别处分权数学模型

M级特别处分权=M1+M2+M3+Mx…+Mm=0=ā

其中,M为实现抵押权的总价金,

以上公式,鉴于登记顺序不相同M级特别处分权数学模型而设立。如果是登记顺序相同M级特别处分权数学模型,其特别处分权数学模型如下:

M1+M2+M3+Mx…+Mm为顺序序列的各个分别行使的特别处分权,“+”号表示抵押权人一同清偿债权,ā为比例数(特别处分权是平均的),0为债权、债务清偿完毕为止,特别处分权呈均衡分布指数。

[公式三]抵押权未登记的为N级特别处分权基本数学模型

N级特别处分权=N1∩N2∩N3∩Nx…∩-Nn=0

其中,N为实现抵押权的总价金,N1∩N2∩N3∩Nx…∩-Nn为随机并列的各个特别处分权,0为债权、债务清偿完毕为止,呈不均衡分布指数。也许N∩债权人一次性地将实现抵押权的总价金清偿完毕,但这种情形应当说是占少数,可能是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对于抵押物估量过高或者不确定因素(如抵押物受商品市场贬值影响等)所致。即使是N∩债权人不能一次性地将实现抵押权的总价金清偿完毕,随后参加清偿的债权人面临着抵押权风险可想而知。

因此,抵押权未登记,有可能发生厚此薄彼的情形,有可能自食其果,对于某些抵押权人很不利。

[公式四]抵押权登记的各级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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