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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22-2(第2节)

现了不合逻辑的奇谈怪论,且大行其道,长期以来没有简以勘正。真正能够挑战学术权威的人却寥寥无几。

笼统或者宏观的“留置权法律关系”,应当包括留置权物权关系、信托关系、法锁关系以及排他关系、对世关系等方面的特性等等,但是,总概念的法律关系与分概念的法律关系,既有同一性、又有特殊性,既有同一律、又有排他律的要求。

留置权物权关系的粘连性与派生性,是个新命题,旨在对于旧通说所谓的“留置权从属于主债权”和“留置权法定性”等进行新探索。

2、留置权物权关系的粘连性与派生性

留置权物权关系的粘连性,指留置权信托约束力从普通债权、普通物权粘连至留置权担保的债权消灭,而粘连留置权之法锁约束力不能一概而论。

留置权物权关系的粘连性,亦称留置权物权关系的派生性,可以由普通债权派生出留置权,而且实现债权的样式大大优于其他担保债权的样式。

其粘连的工具,是普通债权或者其他担保债权的法锁,并由此变更为留置权的法锁。其粘连的焦点,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则采取留置权的法锁加以锁定,并由此建立留置权的信托关系。

留置权物权关系的粘连性,是法锁系统的粘连性,不是单纯的粘连性。粘连的类型,有单极粘连与多极粘连两种基本形态。

单极粘连,亦称直接粘连、一次性粘连,指留置权之法锁关系直接从主债权中粘连而来,形成“主债权+留置债权”的粘连模式。

多极粘连,亦称间接粘连、多次性粘连,指留置权之法锁关系从主债权和担保债权中粘连而来。多极粘连,可以从主债权与抵押债权、动产质押债权、个别权利质押债权(仓单、提单)的各个粘连点或者全程粘连点中粘连过来,形成“主债权+其他担保债权+留置债权”的法锁粘连模式。

留置权物权关系的粘连性与派生性,就是留置权与担保债权的伴随性、同一性、并联性,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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