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产的后置式占有控制和债权的发生之间有关联,企业动产的前置式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均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包括同一普通合同法、同一普通物权法与同一债权法关系。
非同一法律关系,是指企业动产的后置式占有控制和债权的发生之间没有关联,企业动产的前置式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均基于非同一法律关系,包括非同一普通合同法、非同一普通物权法与非同一债权法关系。
(2)对标的物的占有控制
后置式占有控制,是指债权人基于留置权关系法相关规则而占有控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按照同一法律关系或者非同一法律关系的规则设立、行使、保全、实现留置权。
债权人占有控制债务人自己的财产的,适用于同一法律关系的一般留置权。
债权人占有控制第三人财产的,适用于非同一法律关系的特殊留置权(一般是指企业的特殊留置权)。
前置式占有控制,是指普通物权关系人基于普通合同法或者普通物权法相关规则而占有控制所有权人或者委托人的财产,按照同一法律关系的规则行使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物品的持有权。
后置式占有控制,是基于法锁关系将普通物权法、普通债权法链接到担保物权法、担保债权法方面来,并且替代了前置式占有控制。
前置式占有控制,是基于普通物权法而发生的占有关系,与债权债务法锁关系没有必然的联系。
由于留置权的式样不同,会有不同的占有控制形式。
基于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之债发生的财产留置权,则分为前置式占有控制和后置式占有控制两种不同性质的形式。
基于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或者侵权之债而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的占有控制,是一步到位式和不分前置式、后置式占有控制。
(3)非同一法律关系并不是没有法律关系
实质上,非同一法律关系是变更的或者扩大的法律关系。即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