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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91-2(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91-2

私有制

一、私有制

私有制,是保障私有财产占有权的重要机制之经济制度与物权制度,即法律对于私有财产实行保护和限制并举的国家统一的经济制度与物权制度。私人财产可以比较顺利地从私有制中取得,从其他所有制中取得的自由程度相对低一些。保护与限制私有制并举是既定方针,应当遵守各种原则与规则,方式方法上应当中肯,不能走极端。

所谓私有制,应当从私有财产和私有物及其权利之制度、体制、机制、规制和制式等方面来正确理解,应当从私有制之确认、保护、利用与规范、调整、限制几个方面来全面理解。

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对于私有制的存在与发展、规范与调整、保护与限制起宏观的决定性作用。

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对于私有制的存在与发展、规范与调整、保护与限制起具体的一般性作用。

法律规定并不是面面俱到的,私有制又是相对自由、相对自治的公民体制,私有制在机制、规制和制式等方面等仍然留有余地。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势下,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等民事原则的条件下,适当允许利用习惯法、自然法、道德法、逻辑法等非成文法来补充实行。

私有制,概括起来,可以从政治经济学上的私有制和物权法理学上的私有制两个基本点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启示。

1、政治经济学上的私有制

政治经济学上的私有制,是依据私人在整个社会的经济地位,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人享有取得、利用私有财产方面的经济制度之内容,从生产资料私有、劳动工具私有和劳动力私用三要素上确定私有制。

私有制模式上,西方世界存在两种对立的理论主张。

凯恩斯主义者主张政府干预主义,反对经济自由主义,以国家政策规定防止私有经济自由泛滥成灾,防止经济危机和增加人民福利。这是一种西方式计划优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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