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制或者两极物权制来进行物权化规范与调整,可以从复杂多变的不动产占有关系中揭示出规律性和必然性,从而提纲挈领,举一反三。这是一种非常独特而行之有效的法律,可以浓缩许多法律内容于一体,引导人们迅速掌握占有关系的一些技巧。
其一,等级物权制的法理逻辑是主次有别的充分而必要的条件,不动产无权占有的推定不能脱离这一客观存在。
等级物权制,就是主从物权制。主物权有着领导的、主动的特殊地位、特殊需要、特殊作用与特殊义务,显示出其高级占有权或者高级占有制,对于主物权不动产无权占有的推定,就是欠缺主物权充分而必要的条件。从物权有着被领导的、被动的从属地位、一般需要、一般作用与一般义务,显示出其低级占有权或者低级占有制,对于从物权不动产无权占有的推定,就是欠缺从物权充分而必要的条件。即使是共有制中,仍然存在不同形式的等级物权制。如业主的房屋所有权—专有权是主物权,建筑物附属设施共有权是从物权;基地使用权是主物权,地役权也是从物权。
普通物权法里面,等级占有制是以所有制牵头、所有权开路,突出所有权的领导地位,指出用益物权等他物权的从属地位,摆平建筑物区分之共有权、专有权、共管权、互管权、成员权、相邻权和地役权的位置,摆平建设用地、土地承包、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四荒地等占有权的位置,摆平地上权、地下权、地表权、地役权和地上随着物所有权位置,没有相应的物权地位或者位置的,立即推定为无权占有。
担保物权法里面,等级占有制是以债权优先制牵头、担保物权开路,突出担保法锁的领导地位,指出担保物权高于普通物权、债权人可以依法制约债务人,非所有权人可以控制甚至占有所有权人的财产,并可以依法剥夺债务人的财产所有权。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推定,从主体到客体上某种意义上说是“反客为主”,反一物一权主义、反排他性、反定限物权,颠覆了“所有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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