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94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06-2(第2节)

义上讲,一般是相对从宽处理的民事内部事务推定与处理方式。

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买受人权益考量,应当承认善意占有人的善意取得。有权占有人与恶意处分人、善意取得人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得由善意取得制度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进行逐个正确处理。此类性质推定,对于善意取得人,往往倾向于“疑罪从无”、“疑错从无”的最后判定结果。

(2)第二层次的难过关推定。就公法、治安处理法或者刑法上讲,一般是相对从严处理的公事介入推定与处理方式。

这里最关心的是所有权的保护,而不是交易安全的维护与买受人的权益保护。无论善意取得人是否善意占有或者恶意占有,公安机关等公权部门可以要求善意取得人返还原物。返还原物,由原来的自觉自愿性之一般义务,变成了强制性执行的特定责任。

如果脏款脏物为盗贼的直接关系人所取得,则难以洗却同案犯的嫌疑,即使是善意取得人也容易被误认为是同伙的恶意占有人。此类性质推定,对于善意取得人,往往倾向于“疑罪从有”、“疑错从有”的最后判定结果。

如果脏款脏物为盗贼的非直接关系人所取得,不以同案犯论处,即使是善意取得人也容易被误认为是同伙的恶意占有人。此类性质推定,对于善意取得人,往往倾向于“疑错从有”的最后判定结果。

综上所述,关于第一层次的性质推定,对于善意取得人是有利的,名份、名节和名利都保可以保证。关于第二层次的性质推定,对于善意取得人是很不利的,名份、名节和名利都会受损,往往是得不偿失的占有行为。

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推定规则是:

一则,对于动产,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势下,占有人对占有物上行使的权利,推定为自物权式合法享有。这是有权占有的推定方式,而不是无权占有的推定方式。

譬如,所有权人因失踪、因意外事故等不明原因宣告死亡以后,直接利害关系人(配偶、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