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承担次要的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
当有权占有人向恶意占有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时,这是有权占有正保护之物上保护请求权,称为物权保护请求权,可以牵动恶意占有人之返还价款请求权。
当恶意占有人向恶意处分人行使返还价款请求权时,这是无权占有准保护之债上保护请求权,称为债权保护请求权,可以启动恶意处分人之返还价款的法律责任担当与承担法锁责任。
恶意占有人以自力救济的办法行使准占有保护请求权,往往是软弱的、疲惫不堪的,甚至于成效差强人意的。以公力救济的办法行使准占有保护请求权,往往是强势的、立竿见影的,甚至于成效显著和相当愉快的。
以全面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论而言,除了环境条件的因素、质量标准的因素以外就是人的因素,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全面监督管理,在每个环节中把好关,也是至关重要的。
有的法院的作法很不好,带头影响全面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在为诉讼当事人(包括恶意占有人)执行判决款项时,采取吃拿卡要的办法侵害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同样是一种恶劣的即执法犯法的恶意占有行为。犯事的法院或者法官责任人,不仅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三)一般性的非法占有人准占有保护的性质
善意取得人及其关系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将有权占有人之物、之权利,通过公开交易等形式,将恶意处分人转让得来的财物、权利据为己有的无权占有人,性质上应当是一般性的和情有可原的非法占有人。
准占有保护的性质,属于一般性的反戈一击和自我保护之类的有偿保护性质特点。要求当事人尽快完成准占有保护的任务,迅速转移到有权占有正保护的轨道上来,使得坏事变成好事。
善意取得人所取得的所有权,之所以仍然认定为非法的、无权占有的,是因为该交易行为是不合法的,所取得的所有权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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