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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31-2(第9节)

在物权体系和债权体系中都是唱主角的,其中关系公共利益式的所有权对世关系和社会关系具有代表性的意义。高等级的所有权在对世竞争和社会竞争中胜出,低等级所有权有可能被排挤或者被淘汰。

就占有关系法而言,对世关系具有先占性特征,社会关系具有宽大性特征。占有关系就是占有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化、多样化以及社会普遍存在的占有关系,占有的保护与占有的限制也会产生社会效应。

一般财产权法中也有对世关系、社会关系的概念,因为财产权法过于零散的缘故,往往体现出是一个个片断。如物权法中关于物权的对世、社会公示效力,关于物权的确认、保护、利用与规范、调整、限制的效力,关于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消灭的效力等都是成龙配套的,都是一环套一环的。在一般财产权法中缺乏这种系统性、严谨性的概念。

三则,法律体系有些区别。

权威解读文本中认为,物权法是基本的民事法律。这一点完全正确。

我们研讨外国的一些民法典,不难看出“物权法”就是整部民法典的重头戏。类似于法国民法典,只有财产权法,没有物权法,而且财产权法特别零散,法律体系显得很不完整,比有物权法内容的其他国家民法典逊色了许多。

中国现行的物权法,目前仍然是单行法。因为没有制度民法典的缘故,遂成为独立式的民法。

全书分为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法、担保物权关系法三大组成部分。前两个组成部分可定义为普通物权法,后一个组成部分可定义为担保物权法。融入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内容最多的是普通物权法部分,融入技术物权法最多的是担保物权法。

“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这三大物权的概念,在一般财产权法中是根本找不到的,与这三大概念关联的新概念简直是不计其数。

物权法“总则”的规定,开门见山地提示核心概念,整合法律资源,平整、协调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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