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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32-2(第22节)

在中国立法史上几乎是空前未有的。她的制订与顺利颁布实施,刷新了中国立法史上的新纪录,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与长远的历史意义。

从大的方面来说,物权立法的意义主要有:制定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物权制度的需要,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物权秩序的需要,是防止公共财产流失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是消除整个社会之物权矛盾和平衡权利义务关系的需要,是大力发展中国物权科学事业的需要,是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的需要。

从其他方面来说,物权立法的意义主要有:

“物权法”是民商法中最具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严谨性、趣味性和深奥性的一类特别的法律资源,涵盖各种物权词汇数以千计,是任何其他法律所不能替代的,开发利用这种十分独特的法律资源,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以明星级物权所有权而言,大多数人只知道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这两种基本类型。

然而,一路分析下来,却不期而遇的是派生性不动产所有权和派生性动产所有权,还有制度信托所有权和普通信托所有权,还有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和一般所有权,还有按份共有的所有权和共同共有的所有权,以及法定的所有权与意定的所有权,以及公法上的所有权与民法上的所有权等等。除了物权型所有权,还有债权型所有权、权利型所有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样数起来至少就有18种所有权。

事实上,远远不止18种所有权。这只不过是以算术数计量的,倘若以几何数计量。将每种所有权以乘方法计算,累计有304种所有权。当然,这是一种保守式的计算方法,有时候根本无法统计人世间到底有几百种所有权。因为,有些所有权本身是几种所有权的包裹,有些所有权是杂交的、变态的。

2007年终于颁布实施了《物权法》,58年来的立法空白一举成功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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