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制度是与计划经济制度相对的经济制度,表现为自由企业经济制度。任何国家任何时候搞计划经济,不能一概否定市场经济;任何国家任何时候搞市场经济,不能一概否定计划经济。许多诺贝尔经济学家认为,每个国家都不能搞极端的计划经济,也不能搞极端的市场经济。否则,对于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是很不利的,事态严重时会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崩溃。
基本物权制度,主要是自然资源配置的制度和物权保护制度。
物权主体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其他人所有制的物权人,物权舞台是物权关系的国内外市场。其中,其他人所有制,是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慈善团体等非赢利性、非经济性主体的所有制,市场经济制度中并不包括这种所有制。至于主要的四种物权人,有许多人并不介入经济领域并受市场经济制度管辖的。
每个人的财产来源不同,有的来源于市场经济制度,有的来源于计划经济制度,有的来源于经济制度以外的物权制度包括取得制度、继承制度等等。某些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某些自然资源归集体所有,这样配置完毕以后,并不完全进入市场经济领域,只有部分进入市场经济领域。进入市场经济领域的物权及其对象,不是所有的物权是能够随意进行交换的。譬如,对于民事主体,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取得土地,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土地所有权也不得抵押等等。
基本物权制度,与市场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关系,有一定的交集,但不能与市场经济制度划等号;市场经济制度也不能与基本物权制度划等号。
基本物权制度,名气上虽然没有市场经济制度那么大、那么显赫,却是“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宽”。几乎是事无巨细地到处管,从管人、管物、管动物到管天、管地、管山、管江、管河、管海洋,甚至于连空气、阳光和无线电的事情都要插手管一管,甚至于连走路、倒垃圾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也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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