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fu颁布实施的“六法全书”,不仅仅是旧物权法一种旧法律。
立法背景上,新物权法诞生于新中国成立58周年之际。这是在政治上、经济上、物权上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都非常敏感的时期。新中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由一个一穷二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式旧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新国家,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法制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杰出成就。
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基本经制度有条不紊地贯彻执行,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已经基本成型,各个领域的物权矛盾也很突出。经过13年坚持不渝的努力,一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物权法应运而生。
新中国的执政党、人民政fu、立法机关和全体干部群众、全国各族人民,坚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不走回头路,坚决维护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物权制度,坚决废除旧物权法、拥护创立新物权法。我们既不能拾人牙慧,又不能恢复旧制度、旧法律,只能按照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创立21世纪高标准、高水平的新型物权法。
新物权法,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产物,博古通今,博采众长,能够自觉地大量吸取罗马法之长,‘精’心剔除其糟粕,内容上进行了彻底的翻新,结构上进行了周密的部署,不再采取“纯‘私’法”的体例,从而采取公‘私’合一、民商合一的体例。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与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和技术物权法的完美统一,高尚的思想内容与巧妙的文章结构形成完美统一,以现代‘性’、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严谨‘性’、趣味‘性’、深奥‘性’和广谱‘性’为特长,非常适用现时代的国情、社情与民意,实为世界物权法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总之,新物权法,不仅对于中国整个大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都有很高的效力,而且对于台湾省也可以产生法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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