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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44-2(第2节)

与横向联系,物权的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交付生效主义、合同债权主义和所有权保护主义中心论、担保物权保护主义中心论,物权的可适性、可能性、可靠性、可行性,物权的法定行为与意定行为,物权的所有、占有与利用、作用,物权的社会化意义与个性化特征,物权的静态特征与动态平衡,物权的外部世界与内心世界,物权在经济社会、物权社会、人际社会的法律制度,所有权制度与所有制制度、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的横向联系等等,物权的启迪作用、杠杆作用、导航作用、管领作用、管束作用、普及作用和指示作用等等,都是普通物权的生动体现。是普通物权造就了大千世界,是大千世界繁荣了普通物权。

普通物权,最基本的是所有权和用益物权。除此之外,用益权(占用权)、单一使用权、享用权等多项式他物权,以及别名为收益租赁权、使用租赁权、借用权、农佃权、承包地使用权与流转权、先占特权、先取特权、特许物权、善意占有权、善意取得权、地役权、地上权、地表权、地下权和共有权,以及通行权、通风权、透光权、瞻光权、引水权、排水权、清洁权、管线铺设权和其他的便利权等数十项普通物权。

其中,各项物权上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依法设立制度信托物权或者普通信托物权,或者中介式物权。所有权,或可以分为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一般所有权和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以及其他的特种所有权。

用益物权,亦可以区分为专属的、专有的、专控的、一般的和制度信托的、普通信托的或者特种的用益物权。承包地使用权,也可以分为集体的承包地使用权和家庭的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流转权,也可以分为互换权、转让权、返租倒包权、入股权,还有担保物权法中的抵押权等等。

所谓物权,系指权利人对于标的物大小不一的支配权、管领权、控制权、统治权与利用权、作用权,以及物上保护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以及自身的权利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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