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担保权、连环担保权,主流学说中称之为反担保权。物保、人保、权利保、反担保等类型的担保物权,主要的权利范围在于对物的管领权、控制权,不一定要对物产生直接支配权。所谓权利人对物产生直接支配权,主要是适用于普通物权关系范畴。担保物权人不是以直接支配物为目的,而是以控制标的物为手段,达到实现优先受偿权或者完全受偿权的目的。
担保物权是与担保债权“二合一”的权利,担保物权对于担保债权起杠杆作用,实现担保债权要通过担保物权这座桥梁才能成就。当担保物权实现并消灭时,与担保物权粘连的担保债权同时实现与消灭;反之亦然,当担保债权实现并消灭时,与担保债权粘连的担保物权同时实现与消灭。因此,两种权利是相辅相成的。
从物权分类学方面来统揽全局,从性质上、内容上、形式上和动态上、变态上分析,各类大大小小的物权可以多达数百上千种之多。
仅以所有权为例,可以分为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派生性不动产所有权、派生性动产所有权、智慧物所有权,专属所有权、专有所有权、专控所有权、一般所有权,以及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以及国家的所有权、集体的所有权、集合与混合的所有权、私人的所有权和其他人的所有权等等,这一种物中就分析十几种所有权出来了。
注意,制度信托所有权、普通信托所有权等中介式所有权,可以分布在以上第1至第9种所有权中的,这又分析出30多种信托式所有权来了。
此外,还有所有制中的各种所有权、非所有制中的各种所有权,普通物权法中的各种所有权、担保物权法中的各种所有权、制度物权法中的各种所有权、政策物权法中的各种所有权、技术物权法中的各种所有权等等。这些所有权,有以加法计算的,有以乘法计算的,反正统计起来是百数算出的。
此外,各种所有权中,还有加权式所有权、减权式所有权、除权式所有权、清除式所有权、前进式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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