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99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2-2-2(第3节)

事实上也只有打掉零物权关系,才能回归正常的物权关系,扭转物权关系的反常、衰败格局,反败为胜,转危为安。

经济领域中普遍存在“零经济关系法”,物权领域中普遍存在“零物权关系法”。人们对于前者的调查研究早已是汗牛充栋了,对于后者的调查研究才刚刚起步。

日常生活中隔三差五地见到“整顿经济秩序”的关键词,实质上是整顿物权秩序和整顿债权秩序的代名词。社会上的经济形态是杂乱无章的,而违反经济规律和违反经济法则的现象是随处可见的。大到国民经济计划的平衡,小到每一个物权关系的平衡,大事中有小事,小事中也有大事,既是日常性、也是周期性的事情。对于国家领导人而言,最害怕是发生经济危机;对于每个物权人而言,最害怕的是物权危机。无论是哪一种危机,终究会影响到另一个危机。更加可怕的是,很多人天生的缺乏危机意识,甚至于很多人死到临头也来不及寻找平安长生之药。

2、特殊的定分止争功能

每个物权关系人,都非常关心自己应当享受什么权利、履行什么义务和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做和不该怎么做,都涉及到“有所作为”和“有所不为”等方面的大是大非问题。每一类物权关系法都非常谨慎,唯恐发生零物权关系而法律效力不尽人意,故精心设计出各种制裁手段以保权利人太平无事。零物权关系法能够回答各种物权关系人的各种疑问,引导当事人走正道,不走邪道,同时以“教育为先,惩戒为后”的办法,对于违法犯罪分子先礼而后兵。

自古以来,任何来源不明、违法所得、侵权占有的财产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这一点,任何人都有同感。但是,却难避免一些胆大妄为者铤而走险,敢于踩法律的红线与闯物权的禁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来,为所欲为,道德败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庞大无比而错综复杂的公有财产,惩治腐败和违法行为,建设海清河宴的物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