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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2-2-3(第6节)

财产权法的反破坏法,针对的是财产即标的物的破坏,对于财产权、财产关系的反破坏有所忽视;物权法的反破坏法,除了对于财产和财产权、财产关系的反破坏以外,还包括了非财产权、非财产关系的破坏。比如,对于占有关系的反破坏,不一定是财产方面的目标,也不一定是物权方面的目标,很有可能是限制、禁止或者非趋利性占有关系的目标。

高举反侵权、反腐败、反破坏的旗帜,立场坚定地与坏分子、坏行为作斗争,毫不留情地打击坏人坏事,充分释放零物权关系法斗争性的正能量,必要时以雷霆万钧之力摧毁零物权关系人的老巢。

恶意占有人、恶意处分人是破坏物权关系的罪魁祸首。他们的手段卑鄙无耻,他们的手法变幻莫测,他们所造成的后果遗患无穷,他们是埋藏在物权关系人身边的定时炸弹,随时随地会发生破坏事件甚至于恐怖事件。

零物权关系法,是宣传队、卫生队、消防队、工兵队、武工队,哪里有敌情、火情与疫情,哪里有破坏活动,他们就出现在哪里。他们是人民的子弟兵,他们任重而道远,他们战斗正未有穷期。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他们的身影。

零物权关系中和零物权关系法对象中,最雷人的词汇是关键词“破坏”,分别于物权法第56条、第63条和第66条之中,起着画龙点睛式的概括性作用。

“破坏”是指故意毁坏国有、集体、私人财产,影响其发挥正常功效的行为;或者故意败坏正常的物权、物权关系,损害物权关系人共同利用标的物的不法行为。性质上,“破坏”比“侵占”、“哄抢”、“截留”和“私分”更加厉害,或者是这4种侵权行为的总和,或者是这几种侵权行为的必然结果。

无论是破坏物、破坏物权,或者是破坏物权关系,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很多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因此上,“破坏”是零物权关系法的头号敌人,必须坚决完全彻底地剪除之。

零物权、零物权关系的破坏性到底有多大?说出来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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