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这从法律要件与事实要件上都有这样的统一要求。倘若不采取客观标准而采取主观标准,那么再遵纪守法的民间借贷者也非常容易扣上“非法集资”的帽子,大量的合法企业甚至明星企业也会被活活地整死。
最典型的例子,是广州天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公司)“非法集资案”。地方ZF对此明星企业和明星企业家是否买账,如何买账,什么时候买账,买账到什么程度等,全凭官员的一句话。一届ZF与另一届ZF的理念也不相同,似乎法律和政策在他们手上变成了弹簧。当该公司平安融资十年之后,一夜之间突然被宣布“非法集资”,对融资人来了个下马威,令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措手不及。这样突兀的执法行动,从法理、情理、道理和伦理上如何解释呢?
这间公司的独资法定代表人是曹刚,他的头衔有: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协委员、湖南省永顺县政协委员;广东省工商局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老年基金会副会长、广东省老年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直机关天泽文体中心主任等。天泽公司2008年被中央权威媒体评为“中国广州最具公众形象企业”,整个企业十年来一直是信誉好、口碑佳、前景强、有实力。由此可见,天泽公司和曹刚比巨人公司和史玉柱,更有名气,更少缺点错误,更有群众基础,更有远见卓识,更符合民间借贷的行为规范,但两者之间的运气显然不同。
所谓的“严打非法集资”运动,已经到了最不可思义、最不可理喻、最嗟嘘不已的严重地步。什么法理、情理、道理、伦理,在这种严酷的悲催情势下变得是那样的苍白。似乎在告示人们:再有名的民营企业,再好的公益性项目,再多的领导人和专家学者表示大力支持,广大的投资者再怎么趋之若鹜,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挨整的命运。
我们耳闻目睹过史玉柱案、吴英案、刘晓庆案等典型案件,但怎么比较也没有曹刚案这么离奇。解读这个案件,不是天书,却胜似天书。人们有理由向官方提问100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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