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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被人家摸手了(第2节)

付出所有!

程处嗣有雄心、有抱负,成熟稳重,嫉恶如仇!别看他平时一副纨绔嚣张的霸王形象,但是,这些都不能掩盖了其身上所天生具有的气韵雄霸!

而这些都是洛雪所被吸引的之处,因为她从没有过那些不切合实际的天真幻想,也没有好高骛远贪图虚荣,她只想带着三个哥哥,靠着老天爷赐予的那神奇空间,赚钱发财,然后各有所爱的成立各自的小家,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如今洛雪也知道自己按照古代早婚年纪,也该考虑个人的事儿了。如果过了及笄还没能定下亲事,不消说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看地你嗤笑你,就是官媒也会找上你的门,为你保一桩婚姻。

即是如此,入乡必须随俗,洛雪自然不会太矫情了,认为自己的现代女穿越而来,就得有着与常人不一样的思想,就得装清纯装清高佯装害羞。十四岁,既然该议亲了,那何须太麻烦呢?

这些年来,洛雪的本心里是对程处嗣有着与常人不一样的感情,如果是真内心深处的认知程处嗣是自己的良配,洛雪绝对不会拒绝!

“雪丫头,”程处嗣语音柔和极富磁性,看着洛雪明艳的俏颜,踌躇了了片刻断然道,“我程处嗣要娶你,你心里要有个数。”这口气是决定而不是商议!

程处嗣说着话,轻巧地跃下窗户,来到洛雪的榻上坐定,一副我就放赖我不走的架势!

洛雪看着程处嗣孩子气的放赖,心里不但没恼,反而觉着好笑,这么大的人了,竟然还这般的任性。

程处嗣当然不是毛头小子,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谁他没出息,在当年蓝田县县衙门口对洛雪这个小丫头片子一见钟情,二见移不开眼,三见便相思成灾,四见之后,稚嫩终身相许!

洛雪,人如其名,冰洁而清纯,会赚钱会种地,会过日子更会功夫。短短的八年,大唐的许多奇迹,都是这个被李世民誉为大唐福娃的小丫头创造的,从经济的发展到繁荣,从与突厥的屡次战役,都是这个具有神奇色彩的雪娘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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