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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猛人常遇春(第2节)

这么简单,就把强盗打跑了?

常遇春脚下生风,很就追上了落后的一个倒霉的家伙,一棍就打在了对方的天灵盖上,只一下,对方就开了瓢,扑腾一下,趴在了地上,没知觉。

这个小喽啰,手里的武器可不是普通的木棍,而是一柄长枪。

常遇春干掉了这个小喽啰,拿过了长枪之后,立刻变得更加勇猛,他健步如飞,手中的长枪,仿佛也有了灵性,更加嗜血。

没走两步,常遇春就追上了另一名小喽啰,两手没有丝毫犹豫,向前一刺,就将长枪刺入了这名小喽啰的后背。

“扑哧!”枪尖扎入小喽啰的身体,一股鲜血喷了出来,他再一用力,就将长枪拔了出来,不理会那具逐渐冰冷的尸体,再次向前冲去。

常聚跟在他后面,也是勇猛无比。

跟在常聚后面的,就是刘四二,这些人敢来打劫,都该杀!

等到其余的人追上来的时候,有几个人,已经停下了脚步,不觉地呕吐起来,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在瓷窑里看起来忠实厚道的青年,杀起人来,居然连眼都不眨一下。

由于陈风的穿越,历史在这里发生了改变,常遇春已经提前显露出了他勇猛的一面来。

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打仗的,大部分人第一次上战场,见了血,都会显露出人性怯懦的一面来,这种人,基本上第一次上战场时,死亡的可能性最大。

直到经历的战斗多了,见过的死人多了,变得麻木不仁,也就成了老兵油子。

至于农民起义,那更是如此。大部分的人,都是跟风,就像现在一样,打了胜仗,就一窝蜂地跟上去。要是败了,那就如鸟兽散,哪怕就是百万大军,也抵不过训练有素的一万骑兵。

这一刻,时间似乎停止了,只有常遇春和常聚两人,还在不停地追上去,可惜,剩下的小喽啰,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很就消失不见了。

现场上,留下了五具小喽啰的尸体,一个已经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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