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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去和阿飘作伴吧(第2节)

四言,送信之人可用,可助老夫人一臂之力。

五言,夫人之后二十以下进京入明堂。

而为秦良玉送信之人,叫沈星。

...

蜀王生性贪婪瞻前顾后,走之前不停地交代成都里的人一定要守好城池。

无论此去如何,只要成都在蜀王一脉的根基就在。

他没打过仗,但在出发之时却穿上了一身纯金打造的铠甲。

金灿灿的盔甲很威风,这让蜀王觉得自己穿上龙袍应该更威风。

仪仗太多,随行伺候的侍女厨子就达到了上千人的地步,行军十日也才不过走了三百里,堪堪达到广元境内。

而就在蜀王满脸疲惫下令大军扎营的时候,孙传庭到了。

明末最知名的几支部队人数都不多。

白杆兵最鼎盛之时也不过两万,孙传庭的秦兵战力最强由榆林人为主体的时候,也是两万左右。

卢象昇的天雄军组建初期更是只有万人左右,而且是南兵为主。

大名府往往都会和卢象昇直接挂钩,所以导致有人以为天雄军是由大名府的人组成的。

其实天雄军的主体核心全都是他老家,来自南直隶江苏宜兴和安徽人组成的,后来以这些为主体加入大名府募集来的兵卒,组成了闻名后世的天雄军。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大明没有孬种。

几乎每一个地界拉出的军队,都强悍到了没边的地步。

蜀王瞻前顾后犹豫要不要出兵耽误了不少时间,决定出兵了又磨磨唧唧的走了十多天,终于等来了孙传庭的秦兵。

不会打仗也从来没打过仗的蜀王,和他麾下同样也没打过仗的私军遇到了最会打,也最能打的孙传庭。

这场突然发生的战斗没有悬念。

蜀王连车辇都不要了,那肥胖身躯展现出了不应该有的敏捷,疯狂向着成都的方向逃跑。

而且跑的时候,把身上的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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