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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很合理吧?(第3节)

流到地面却不敢吭一声。

然而就在是棍打完之后,曹化淳再次出声。

“禀陛下,奴婢状告四海楼勾结官差私自售卖令牌。”

按大明律,有人状告就要当堂审问。

在那四海楼掌柜认罪之后,崇祯抬手一指:杖毙。

随后指向马士英:失察,杖十。

又一个被当堂杖毙,而马士英挨的第三十棍结束时,所有人都清晰听到骨断之音。

血,从马士英的裤腿里如小溪般流下。

百姓们看不懂,就连在大堂里主簿、同知、通判、推官也看不懂。

若是陛下想让马大人死,可却让他亲自审问,审问结束后直接下令杖毙,根本没有深挖的意思。

若说想保下马大人,但现在已经打了三十棍,就连右腿的大腿骨都被打折了一条,命都去了一半。

这算是重用呢还是敲打呢?

可就在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的时候,那个叫孙大嘴的老卒上堂,状告衙差巧立名目收取银钱。

流程很熟悉,马士英拖着半条命审问完毕,崇祯抬手。

杖毙。

再一指马士英:失察,杖十。

四十棍了,而且是锦衣卫亲自动手的四十棍子。

然而四十棍结束之后,崇祯连看都没看趴在血泊中的马士英。

因为这次上堂的,是他在小巷子里遇到的那个老者。

状告四海酒楼联合官府欺诈走了他们的房子。

马士英已经没有了审案的能力,所以崇祯一指大堂里的同知。

你来审。

这回他们懂了,哪里是什么陛下要保马士英,这分明是要用马士英糊弄朝堂的办法,一点一点的干掉马士英啊。

马士英最会做的就是找政令的漏洞,然后利用漏洞布局。

皇帝知道了一切但没耐心查案,准确的说连查都不想查。

你利用朝堂政令,那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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