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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法,亦能责众!(第4节)

“命祖宽从其军营调派人员接手安远县防务,告诉彭期生,安远县令的人选由他选派临时担任,若再出现官员被杀之事,朕要了他这个知府的脑袋。”

王承恩终于明白皇爷为何发笑。

法不责众就无计可施?

县令被打死县衙里的人就是保护不力,这个罪名躲都躲不掉。

不是全城百姓一心吗?

那就借此把县衙的人全部换上祖宽的战兵,军政大权被握在手里,再敢蹦跶就能给你们安个造反的罪名。

法,便能责众!

“用个名义将那县令的尸身接回来,去给他家里送信,告诉其家人。”

“他为大明而死,自是大明肱骨,将其亲眷接入京城,允其子入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