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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不准偷朕的东西!(第1节)

明律是个好东西,因为这玩意是太祖制定的。

他扬文抑武,却也给了武将一定的特权,比如地方知州辱骂可当众行刑。

查贪腐太慢,听民求更难。

但当众辱骂五品守备是不是就简单多了?

这才叫他妈的证据确凿直接拿下,你抵抗就是挑衅律法威严,你手下的人阻拦就是目无国法的叛逆。

剿匪的大军就在城外,你敢动就能直接平推了你。

陈奇瑜说了,爽啊,这玩意就得直接够快。

最贴合百姓心理最让百姓能直接感到爽感的,就是无赖地痞那一套。

没有证据,没有准备。

就是随口安一个你无法辩驳无法抵赖的罪名,当着所有人的面干你一百棍。

你不是牛逼吗?

一会眼睛一缩一会嘴角一勾的,那挺过一百棍之后你再装也来得及。

当然,行刑的是姆家副总兵亲自挑选出来的壮汉。

而不是你们府衙的那些垃圾。

“你敢....”

人家真敢,因为大军就在城外,因为城内还有都察院、户部、工部、刑部、锦衣卫、东厂的人。

证据确凿嘛。

这些人掏出小本本开始记录。

阿迷知州当众辱骂朝廷五品守备,按律当罚。

督察院是干啥的?

刑部呢?

锦衣卫和东厂呢?

罚你不是目的,目的是罚死你人家五品守备还不用担责。

你看,一切都是按照明律处置的嘛。

再者都察院、刑部、户部、工部、锦衣卫、东厂之人全部在这就是死证。

没毛病,一点瑕疵都没有。

而督察院的人是这样记录的,阿迷知州普名声嚣张跋扈,非但辱骂朝廷五品守备将军,更欲要袭杀朝廷五品守备将军。

没毛病啊。

那普名声不是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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