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吏员禀报:“启禀三位明公,天策府记室参军杨军求见,称有要事呈报。”
三人对视一眼。“让他进来。”萧瑀道。
杨军步入值房,行礼后,神色凝重地呈上一份卷宗:“三位明公,下官奉命协查此案,近日重新梳理前隋将作监及工部旧档,发现一蹊跷之处,或与本案有关,特来禀报。”
“讲。”郑善果示意他继续。
“下官查阅大业七年至大业十年间,将作监‘利器署’外派工匠及物料调拨记录。”杨军展开卷宗副本,指着其中几行,“发现此三年间,共有四批、总计十七名擅长弓弩、甲胄制作的匠师,以‘随军修械’、‘外派督造’等名义调离将作监,但后续去向记录模糊,或标注‘未归’,或仅以‘卒于任’寥寥数字带过。而这些匠师调拨的申请与核批文书,签发者……均有时任晋阳宫监、后兼任太原留守司户曹参军的裴寂副署之印。”
“裴寂?”萧瑀眼神一凝,“大业年间,他确在晋阳宫任职。但将作监匠师外调,为何需地方宫监副署?”
“这正是蹊跷之处。”杨军道,“按当时制度,将作监匠师外派,通常由工部或将作监内部核准即可。唯有涉及‘特许军器营造’或‘特殊宫苑工程’,且需地方协理钱粮、物料、护卫时,才需相关地方长官副署,以示权责共担。但记录显示,这四批匠师名义上的外派地,均非晋阳宫或太原留守府直接辖管的重大工程。更可疑的是,同期由晋阳宫监或太原留守府申请调用、且裴寂副署的其他工匠、物料记录,皆有清晰完整的接收回执及核销账目。唯独这四批匠师,如泥牛入海。”
李纲接过卷宗细看:“大业七年……距今已近十年。这些匠师若当时被裴寂以某种名义控制或收纳,后来转入地下,为其私造军械网络提供核心技艺……时间上,倒是对得上。”
“不止如此。”杨军又指向另一份誊录的清单,“下官比对了野狐峪工坊鲁衡等人供述的、在坊内见过或听闻过的已故或失踪匠师名号,其中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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