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直到遇见了樱儿,孤才发现自己错了,你已经兵不血刃的在我的心城上拓城而入。”
……
许多种种,想起来都温馨不已。
不如,就写齐瀚的名字吧?
齐瀚的“瀚”字比划很多,有些难写。
樱落书法不行,试了很久,勉勉强强才写完他的名字。
“——齐瀚”
半响,樱落看着自己歪歪扭扭的字迹,觉得有些滑稽,不禁哈哈大笑。
不如,再写个齐煜的名字吧?
反正“煜”字好写些,顺便练练书法。
几乎是无意识的,樱落又写了“齐煜”二字。
虽是一气呵成,但也和好看沾不上边。
她出生于民间,又是孤儿,前世又忙于政事,从来没有好好练过书法。
难怪齐煜会说她,不学无术,哪里有女子的样子。
不过……樱落写完齐煜的名字后,自己都惊呆了。
她怎么会突然想到齐煜呢?
自从得知齐煜喜欢自己之后,樱落整个人浑身都不自在。
齐煜,一个让她生活中充满意外,又焦头烂额的男人。
脑海中又不禁想起,齐煜那日在群芳楼对自己告白时说的话——
“若我真心喜欢你,你会不做太子良娣,而做本王的王妃吗?”
“所以本王想要与你合作,不光是因为你身上有着天女的预言,也不光是为了皇权地位。而是因为——这世间只有一个你,只有一个让我如此心动的樱落。”
“本王只需你一句话,你便是未来的五皇妃,入主毓庆宫。如果你嫁给太子哥哥,是为了权力地位,那么本王也可以给你,如果你不是为了权利地位,那么我也想尝试一下,用真心赢回你的心。”
……
难道在不知不觉间,齐煜那个家伙,已经走进了自己的心里?
不……
绝对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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