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晤士河上的风,带着一股铁锈和咸腥混在一起的味道,吹得毕克定的风衣下摆猎猎作响。
他站在塔桥的人行通道上,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桥下浑浊的河水在暮色中翻涌。伦敦的秋天来得比国内早,才十月中旬,街边的梧桐已经秃了大半,剩下的叶子蜷在枝头,焦黄色的,像被火烧过边缘。他来伦敦三天了,卷轴给的坐标指向泰晤士河沿岸,但范围太模糊——从塔桥到伦敦眼,沿河两岸五公里,要找一件不知道长什么样的东西,比在黄浦江里捞一根针还难。
手机震了一下。笑媚娟发来一条消息,没有寒暄,没有表情包,只有干巴巴的四个字:“有发现了?”
毕克定嘴角动了动,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叹气。这个女人从认识第一天起就是这个风格,像一把没有刀鞘的刀,走到哪里都明晃晃地亮着锋芒。别的女人发消息,好歹加个“在吗”或者“方便吗”,她倒好,每次上来就是直奔主题,好像多发一个字就会破产似的。他靠在塔桥的铁栏杆上,回了四个字:“还在找。”发完之后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伦敦的天气真烂。”
这次对方隔了足足三分钟才回。毕克定以为她在忙,结果手机再震的时候,屏幕上跳出的一行字让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站在塔桥上吹风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你左手边第三根灯柱下面那个卖热狗的小贩,已经盯着你看了二十分钟了?”
毕克定没有立刻抬头。他先是把手机揣回口袋,然后不紧不慢地转过身,假装欣赏桥下的游船。眼角的余光扫过左手边的灯柱——第三根,铁灰色的,顶上的灯罩缺了一个角。灯柱下面果然有个热狗摊,红黄相间的遮阳伞,不锈钢的餐车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饮料广告。摊主是个戴棒球帽的中年男人,正低着头往面包里夹香肠,动作熟练而机械,看起来和伦敦街头任何一个热狗小贩没有任何区别。
但他每隔三十秒就抬一次头。毕克定在心里数着——十八秒,低头挤番茄酱;二十五秒,抬头往自己这边扫一眼;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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