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桥面往南岸走,步伐不快不慢,像一个漫无目的的观光客。走到南岸桥头的时候,他拐进了一条窄巷,巷子两边是红砖砌的老房子,墙上爬满了枯藤,路灯昏黄,把巷子照得半明半暗。
他在巷子深处的一个门洞前停下来,掏出手机假装打电话。不到半分钟,巷口就出现了一个人影——棒球帽,深色夹克,步伐很轻,轻得几乎听不到脚步声。毕克定低着头对着手机说“嗯嗯对,就那个位置”,眼角的余光锁死了那个不断靠近的身影。他在心里默数着距离——二十米,十五米,十米。那个人似乎并不急于靠近,在离他大约七八米的地方也停了下来,假装低头看手机。
“别装了。”毕克定收起手机,转过身来,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从塔桥跟到南岸,你连个热狗都没卖出去,回去怎么跟老板交代?”
棒球帽男人明显愣了一下,但反应很快——他摘下帽子,露出一张三十来岁的东方面孔,五官普通得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只有那双眼睛格外沉静。他笑了笑,把棒球帽捏在手里,往前走了两步,走到路灯底下,让灯光把自己的脸完全暴露在毕克定的视线中。
“毕先生好眼力。”他的中文带着一点北方口音,语气不卑不亢,“我叫林远。有人想见您。”
“谁?”
“一个您应该见的人。”林远从上衣内侧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过来。照片边角有些泛黄,但保存得很平整,上面是两个穿着老式西装的男人并肩站在一座欧式建筑前——其中一个毕克定不认识,另一个他太熟悉了,那是卷轴里出现过的照片,是财团创始人的面孔。
“这人是谁?”毕克定指着照片上自己不认识的另一个人。
“我老板。”林远把照片收回去,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车在外面。不会耽误您太长时间。”
毕克定盯着他看了两秒。两秒钟足够他做出判断——这个人没有敌意,至少目前没有。如果有人想在伦敦对他动手,不会用一个在塔桥上盯了他二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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