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夏天,草长莺飞。
但位于阴山背后的天骄金帐,空气里却弥漫著一股子令人作呕的宿醉味。
曾经,这里是草原上最肃杀的地方,每一根拴马桩上都以此拴着战马。但现在,拴马桩上拴的是从大凉运来的奶牛——因为贵族们爱喝加了糖的奶茶。
大帐内,丝竹乱耳。
必勒格坐在汗位上。他胖了。
那张曾经棱角分明、像刀削一样的脸,如今多了一层浮肿的虚肉。他身上穿的不再是铁甲,而是一件大凉特供的、绣着金线的云绒长袍。这衣服暖和,舒服,但太软了,软得让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娘们。
“喝!大汗!这‘闷倒驴’真是好酒啊!”
底下的部落首领们,一个个喝得面红耳赤,怀里搂着从西域买来的舞姬,丑态百出。
他们手里的弯刀早就扔在了一边,取而代之的是精致的大凉玻璃杯。
必勒格看着他们。
他眼里闪过一丝厌恶,但更多的是深深的无力。
他也端起酒杯,却没有喝,而是透过那晶莹剔透的玻璃,看着这个扭曲的世界。
三年前,他还想着厉兵秣马,南下牧马。
三年后,他的马还在,但骑马的人,腰杆子已经直不起来了。
江鼎的“软刀子”,太狠了。
没有硝烟,没有流血。
就靠着这一箱箱的糖,一瓶瓶的酒,还有这一匹匹的布,硬生生地把草原狼的牙齿给磨平了。
“报——!”
一声长长的通报声,打断了大帐里的喧闹。
“大凉使者到!”
必勒格的手一抖,酒洒了出来。
底下的贵族们也愣了一下,随即有人醉醺醺地喊道:“来得好!肯定是又送好东西来了!快请!”
……
帐帘掀开。
走进来的,不是那个总是笑眯眯的胖子商人钱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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