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通过“新西兰信托”持有100%股权(信托受托人:奥克兰独立信托公司);
• 核心功能:握有“黄金股”,对“出售标的公司”“变更控制权”等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 反穿透设计: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名册不公开”,仅向开曼公司注册处提交“名义股东”信息(由信托受托人指定)。
(2)管理协调层(香港控股公司)
• 实体:静思香港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开曼控股公司持股100%;
• 核心功能:统筹亚太区资金调度(对接新加坡资金池)、协议签署(如与BVI/IP引擎签订许可协议);
• 协议控制:与国盾量子签订“量子通信技术咨询协议”,每年收取“咨询服务费”(实为利润转移通道),避免直接股权关联。
(3)功能执行层(三大离岸模块)
• BVI/IP引擎:静思BVI知识产权公司,持有“量子密钥分发算法”专利(从陆氏研发中心受让),向香港控股公司收取许可费(税率0%);
• 新加坡/资金池:静思新加坡资金管理公司,通过“名义现金池”归集亚太区子公司资金,为国盾量子投资款提供跨境结算;
• 百慕大/风险对冲层:静思百慕大对冲基金,用NDF工具锁定国盾量子未来3年汇率风险(人民币兑美元波动±5%内成本不变)。
(4)区域运营层(美国SPV)
• 实体:静思美国量子通信LP(有限合伙),注册于特拉华州,新加坡资金池持股99%,陆孤影个人持股1%(GP身份);
• 核心功能:隔离美国监管风险(如CFIUS审查),仅作为“投资导管”,不直接参与国盾量子经营。
(5)标的公司(国盾量子)
• 持股路径:静思开曼控股→静思香港控股→静思美国量子通信LP→国盾量子(持股5%,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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